公开方式:
主动公开
有效期:
长期有效
公开范围:
面向全社会
信息索取号:
736375999/2020-665817
关于李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信息来源:
政府办
发布日期:
2019-02-18
乐府字〔2019〕3号
乐平市人民政府
关于李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有关单位:
经市政府研究决定,任命:
李春同志为市妇幼保健院院长,免去其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;
董志平同志为新乐中学校长,免去其十里岗中学校长职务;
刘鹏同志为共库管理局局长;
徐长明同志为市紫泽公司总经理(按正科级干部管理),免去其古戏台投资开发公司经理职务;
张进锋同志为市国资公司财务总监(试用期一年,按副科级干部管理)。
免去:
毕林同志的共库管理局局长职务;
季南燕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(保留正科级待遇);
占立琴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(保留正科级待遇);
李海香同志的市幼儿园园长职务(保留副科级待遇);
彭金香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(保留正科级待遇)。
乐平市人民政府
2019年1月29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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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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